<%@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关于参加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和中小企业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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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和中小企业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博会论坛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8

各省(市、区、兵团)代表团,港澳特区代表团,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代表团:

        根据第五届中博会总体方案,中博会期间将举办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和中小企业专题培训等活动。目前,活动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为确保活动成功圆满举行,请你们抓紧落实相关人员参加上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峰论坛各代表团入场券分配由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落实的展位数,结合前几届高峰论坛活动报名后实际到会人数分三个档次确定(见附件1),专题培训入场券事先不进行分配,大会报到时根据各代表团的实际需要发放。

        二、参加论坛活动凭入场券免费入场,其中高峰论坛分两节进行,分别有不同的入场券。入场券在各代表团报到时由秘书处统一发放给各代表团联络员,由联络员统一发给本代表团成员。

        三、高峰论坛入场券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市、区、兵团、港澳)代表团入场券分配包括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相关机构和随团记者,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代表团人员分配包括代表团政府组成人员,不含企业代表。

        四、高峰论坛要求各代表团负责人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带队参加。请各代表团落实参加高峰论坛人员的姓名、职务、单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于9月15日前反馈秘书处。报名参加高峰论坛的人员,秘书处按编号发放入场券,不能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电话通知秘书处工作人员。

        五、参加高峰论坛原则上自行前往,但考虑方便,秘书处将在亚洲国际大酒店、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和琶洲展馆分别安排车辆集中前往会场,请通知有需要的参会人员,分别提前30、45和60分钟在上述三个地点集合,届时三个地方分别有指示牌指引。参加专题培训活动,请自行前往。

        六、参加论坛活动需要进行安全检查,请通知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场。论坛活动的演讲材料、会议议程、会议须知等相关资料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在现场报到时发给参会人员。

        七、参加论坛活动实行专人衔接跟踪的办法,各代表团参加相关活动请直接与秘书处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联系人联系。高峰论坛联系人:向子,电话:020-83484299,手机:13760887515,传真:020-83484400。专题培训联系人:吴泽璇,电话:020-83484699,手机:15920178740,传真:020-83484400。

        附件:
               1、参加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人员分配表
                2、参加中韩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人员表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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