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
为使本届中博会商贸交易、项目合作等经贸活动取得实效,同时为真实反映经贸合作成果,现就做好商贸交易和项目合作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第五届中博会项目合同的签订,各有关单位请及时上报拟在中博会期间举行商务洽谈、采购说明会和项目推介会的计划。
二、 各有关单位在中博会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意向,请指定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和统计,并上报联系人名单。以上内容请于9月5日前报境内招展招商组。
三、各地市组团参展的,请安排专人了解和掌握本展馆参展企业场外合作交易的情况。
四、各有关单位请于展会期间每天17:00前将当天的签约成果(商贸交易、项目合作、场外合作交易情况)报境内招展招商组。
五、项目统计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项目统计表(见附表)。统计币种为人民币,如以美元、欧元等外币投资的国际合作项目需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实际签约金额、意向性协议金额要分别注明。
统计工作负责人:
滕 波 电话:020-83192692 13826082983
联络员:岑中坚 电话:020-83198389
传 真:020-83193911
邮箱:tengbo83192692@126.com
附表: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商贸、合作项目项统计表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