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有关单位:
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五届中博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韩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将于2008年9月22日-2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为进一步做好第五届中博会境内招展工作,现就第五届中博会境内招展计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五届中博会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境外展位1000个左右。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零售连锁企业展区、韩国展区、亚欧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二、第五届中博会境内招展工作以政府主管部门招展为主,中介服务机构为辅。各地招展计划附后。请各地根据展区设置,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积极发动优秀企业参展参会。
三、第五届中博会每个标准展位(3×3m2)6800元人民币,室内光地每平方米700元人民币。请负责招展的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收取本地参展企业参展费用后交组委会秘书处。付款账号:户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帐号:815059797808093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四、为充分做好招展招商、布展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企业名单和展位数报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马珊珊、李琳娜,联系电话:020-83193970,83182650,传真:020-83193911,83193976,电子邮箱:info@csmef.com.cn。
附件: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招展计划表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