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关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启用新标识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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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启用新标识系统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博会秘书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通知,琶洲二期展馆于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为统一琶洲一期展馆和二期展馆展厅编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制定了新标识系统,并将于2008年正式使用。现将琶洲展馆新标识系统说明如下:

   1、一期展馆共有8个展馆,编号从1-8(A-E馆改为1-5号馆,J-L馆改为6-8号馆)。

   2、各展馆中的每层展厅在展馆编号后以序号标识,如1号馆一层展厅编号为1.1,即原1A馆,二层展厅编号为1.2,即原2A馆。展馆新旧编号对应详见附表。

   3、展馆内的夹层以“+”表示,如在一层、二层展厅中间有+4米、+8米和+12米夹层,分别编为1.1+1、1.1+2和1.1+3。

附表:琶洲展馆新旧编号对应表

附图:琶洲展馆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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