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会秘商字[2006]168号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中博会场外商贸活动及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省直有关企业集团,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博会是中国中小企业和各国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真实反映本届中博会商贸合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请及时上报拟在本届中博会期间举行的商务洽谈会、采购说明会和项目推介会计划,以便中博会商务洽谈组及时掌握会上项目合同的签订情况。
二、各有关单位在中博会期间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意向以及场外合作交易的情况应按照附表内容及时汇总,于每天17:00前报中博会商务统计组,并派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项目统计,项目统计负责人名单请于9月5日前报商务统计组。
三、项目统计负责人请认真填写“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项目统计表(见附件)。统计币种为人民币,如以美元、欧元等外币投资的国际合作项目需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实际签约金额、意向性协议金额要分别注明。
商务洽谈组统计工作负责人:
滕波 电话:020-88130193 13113380792
场外项目统计联络员:
周永 电话:13711203329
E-mail:business37603865@163.com
商务洽谈组联络员:
许轩凯 电话:020-83133224 13570951923
传真:020-83135859
附件: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合作项目统计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