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关于第四届中博会指定合作企业冠名的通知
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中博会 展务指南 论坛活动 电子商务 精彩回顾 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内部论坛 网上博览会
关于第四届中博会指定合作企业冠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8

中博会秘综字〔2007128

 

数码港国际酒店、亚洲国际大酒店、上海渣打银行、广东嘉华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第四届中博会广告征集合同的条款规定,同意数码港国际酒店、亚洲国际大酒店为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指定合作酒店,上海渣打银行为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指定合作金融服务商,广东嘉华物流有限公司为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指定合作物流服务商。

特此通知。 

OO七年十月十六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中博会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技术支持: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电话:020-83329253 传真:020-8338287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1号 粤ICP备05072190号
    Copyright © 2008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