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会秘综字〔2007〕101号
关于各代表团报到有关事项及召开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
全国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有关单位: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开幕在即,为了进一步落实开幕前的各项筹备工作,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定于2007年9月10日开始接受各代表团报到,并于9月11日在广州召开第四届中博会全国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团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07年9月10-15日
(二)报到地点
广东大厦三楼(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
(三)报到事项
各代表团联络员凭展位缴费凭证统一领取各种证件和资料
(四)报到工作总联系人
汪盛波,电话:13602851455
(五)其他安排
组委会秘书处于9月10日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迎接中博会,创造新未来”文艺晚会(含自助餐)。晚会门票将于9月10日在广东大厦三楼鼎湖厅统一发放。请各代表团联络员统一乘坐秘书处安排车辆前往,时间:9月10日下午17:30分,地点:广东大厦大堂门口。
二、全国联络员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1. 时间: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
2.地点:广东大厦三楼国际会议厅(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兵团)、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联络员各1人。
(三)会议内容
组委会秘书处通报中博会有关筹备工作最新情况并与各省(区、市、兵团)联络员对接布展、会务、接待、宣传各项活动安排等事项。
(四)会务事项
1.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场参加会议;
2.请各单位于2007年9月7日(星期五)前将参会代表回执报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盛波,杨冬梅,曾婷
电 话:13602851455;020-83193965,13711180417;020-83193971,13580406942。
传 真:020-83193976,83193911。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二OO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