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会秘综字〔2007〕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广东省外经贸厅、台办、侨办,有关单位:
根据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工作安排,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将于近期召开第四届中博会总结会议(通知另发),会议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征求第五届中博会工作意见。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个人获奖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第四届中博会评比表彰奖励方案》(附件一)推荐出本单位先进个人人选,于11月 22 日前报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组委会秘书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研究拟出获奖的先进个人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最后审定。
二、填写第五届中博会征求意见表
为了做好第五届中博会相关筹备工作,现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二)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并于第四届中博会总结表彰会报到时交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琳娜 020-83182650、13076872286;
王福秀 020-83369462、13924053658;
汪盛波 13602851455
传 真:020-83193911,020-83193976
附件:一. 第四届中博会评比表彰奖励方案
二. 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征求意见表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